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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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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旨


淡江大學員福會宗旨內容

  本校為顧及教師及員工之福利,特以互助方式成立「員工福利互助委員會」。凡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均為本會會員。會員資格於八十七學年度擴大為約聘(僱)人員係於本校退休者,得參加本會舉辦之各項福利及活動。其他約聘(僱)人員得參加活動。而委員產生之方式,於八十二學年度時修正為各一級單位人數十人以上者產生一人,不足十人之單位合併產生一人,教學單位人數超過五十人以上者增加一人。七十八學年度將原有之工友保障名額由二人提高為三人。

  於七十四年一月四日之第十八次行政會議中通過,委員任期一年改為二年,惟每年得改選二分之一為原則,主任委員之任期亦為二年。至於互助金之繳納,自八十七年八月一日起,每月統一繳扣二八0元。互助金之離職發還,自八十五學年度起,修正為參加互助會滿一年,並未申請任何給付者,於辦妥離職手續後半年內,向互助會領回其已繳互助金總款,逾期視同棄權。互助會自八十學年度以來,舉辦多次校外旅遊活動及各種才藝研習班,深獲好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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